9月13日至17日,在桃源县政府的统一协调组织下,桃源县工商局联合森林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亮剑”野生动物销售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捕捉、贩卖、经营青蛙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
联合执法组在一周的时间内,对该县城区内漳江农贸市场、新河桥市场等大型农贸集市,大型酒店、宾馆、餐馆等消费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执法。发现非法从事野生动物经营行为的,现场没收在售野生动物,并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对部分涉嫌严重违法的行为,各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立案处理。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近百人次,检查各类场所50余处,查获并放生蛙类30余斤,斑鸠28只,竹鸡20余只,竹鼠10只。
通过此次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有力地规范了该县野生动物市场秩序,增强了经营者、消费者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该局还将以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为契机,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集贸市场、乡镇墟场及周边等重要地段悬挂宣传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对在市场(墟场)、餐饮和其他场所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向新闻媒体曝光,加强对非法经营行为的震慑力度,形成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