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再添战果
南城县林业局和林业公安人员为落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放弃中秋节日休假,9月19日上午在县城新农贸市场进行巡查时,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草鸮2只。林业公安人员将贩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当场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随后,有关工作人员驱车来到县麻姑山风景保护区,当即将2只草鸮全部进行了放飞大自然。
草鸮别名猴面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型猛禽,成鹰全长35厘米左右。上体暗褐,具棕黄色斑纹,近羽端处有白色小斑点。常栖息于山麓草灌丛中,筑巢于隐蔽的草丛间。以鼠类、蛙、蛇、鸟卵等为食,在国内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及以南的广大地区。其对控制鼠害有积极作用,有益农林生产,应积极加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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