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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张网猎鸟 法网捕人

发布日期:2012-7-4     来源:辽宁法制报  丁兰兰 记者 晟畅  
 
   本报讯一六旬老翁多次在海城某山坡树林内(禁猎区)采取布网的方式进行非法捕鸟。近日,海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由于没有工作,无事可做的张某在家呆着闹心,想养几只鸟。不想花钱的他左思右想,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买张粘网粘几只鸟玩玩。打定了主意,张某在家附近的树林里就布了张网,由于鸟落网时未能及时被其发现,有些就死在网上了,扔了还可惜,不如吃了吧,还能解解馋。一来二去,张某觉得反正捕鸟的地方很少有人经过,于是,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捕的鸟也越来越多。没多久,张某的行径被路人发现,经举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张某于2010年4月以来,多次在海城市某山坡树林内(禁猎区),非法使用禁用的粘网进行捕鸟,共捕鸟45只,经海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鉴定:被捕获的鸟类中有被列为辽宁省重点保护动物的灰喜鹊4只,被列为国家和辽宁省有益的或有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燕雀、麻雀、红肋绣眼鸟41只。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应予惩处,但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接受财产刑处罚,可对其从轻处罚。近日,海城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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