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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26日讯 9月23日,四川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召集部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企业代表,就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12号公告委托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沟通,征求建议意见。目的是规范被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好务。成都专员办(濒管办)受邀参会,参会人员根据目前的进出口管理情况提出了参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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