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记者陈海宁 报道)4月23日,长白山野生熊遭非法杀害、出售案在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除涉案的卢某1人在逃外,连同该案一并受审的,还有徐某伙同赵某枪杀野生马鹿案、赵某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共9人当庭受审。
3嫌疑人交叉作案 炸杀8只野生熊
爆料人胡冬林当初在熊的尸骸现场不过看到了5只熊,可是更让人吃惊的是,涉案嫌疑人猎杀的野生熊数量却不仅限于此,来自庭审现场消息的是,6名嫌疑人用“炸子”猎杀的共有8只野生熊。
2011年8月,徐某、卢某、苏某三人非法进入长白山保护区地下森林西侧,作案时,卢某先将随身携带的自制爆炸装置涂抹蜂蜜吸引熊,徐某和苏某则在一旁协助,3人用此方式猎杀了4只熊。2012年5月,徐某与卢某再次进入该区域,以同样的方法又猎杀了4只野生熊。
记者了解到,卢某自制的爆炸装置俗称“炸子”,采用三种在市面上能买到的化学药品,按比例混合后,在外黏上玻璃碎片或者钢珠,用麻绳裹紧后,然后在外面封上牛油制成的。据了解,这种“炸子”一旦吸引熊来咬,就会发生500公斤的爆炸力,野生熊的下巴当场就能被炸碎。
4嫌疑人参与运输、买卖
2012年1月,徐某将两枚熊胆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二道镇开土特产商店的于某。于某又转手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汪清的金某,金某拿熊胆入药给父亲治病。
卢某两次参与猎杀野生熊后,他指使自己的姑爷张某,先后两次到蛟河市前进乡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第一次出售了16只熊掌,第二次张某除了携带16只熊掌出售外,还有一枚熊胆。期间,一饭店老板李某以每斤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8只熊掌,总价值2.5万元。
另2起猎伐野生动植物案同庭受审
2012年1月,徐某和赵某分别带上1支自制步枪和1支自制套管猎枪,与男子白某、冯某来到和龙林业局红旗河林场施业区,自制了300多个猎套,用猎枪猎杀了野生马鹿1只、野猪8只、狍子4只。
赵某于2012年1月份参与猎杀马鹿后,过了4个多月,他在和龙林业局红旗河林场,用手锯盗伐1株112年树龄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东北红豆杉。案发后,在途经和龙林业局荒沟林场检查站时,赵某被和龙森林公安局民警截获,警方在他车上搜出自制步枪1支,子弹17发。后经延边林业科学院鉴定,赵某所盗伐的东北红豆杉价值8145.46元。
庭审4小时 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徐某以营利为目的,参与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棕熊8只、马鹿1只,非法持有民用枪支1支,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苏某参与非法杀害棕熊4只,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张某参与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于某、金某、李某构成非法出售、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赵某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白某、冯某参与非法杀害野生马鹿,构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4个小时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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